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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4-14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明辉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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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4月14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这4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耕地堆放建筑垃圾、砂石料,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开采矿产资源。目前,4起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个单位和6名自然人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孙某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孙某萍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牡丹江市东安区一处耕地擅自堆放建筑垃圾,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告知孙某萍所占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4月14日从公安部获悉,为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耕地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耕地堆放建筑垃圾、砂石料,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开采矿产资源。目前,4起案件均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个单位和6名自然人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孙某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孙某萍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牡丹江市东安区一处耕地擅自堆放建筑垃圾,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告知孙某萍所占用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要求恢复原状,孙某萍仍不整改。经鉴定,孙某萍非法占用耕地面积6.82亩(永久基本农田6.45亩),导致耕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2025年9月,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对孙某萍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在湖北省黄冈市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11月在黄梅县某乡占用土地堆放十余万吨砂石料,造成大面积土地压占破坏。经勘测鉴定,该地块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计31.92亩。2025年11月,黄梅县人民法院对湖北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郑某军、作案现场指挥人员周某飞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据介绍,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将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继续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记者李明辉)

责任编辑:任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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