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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6-04-30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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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反映强烈。典型案例如“优思


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近年来网络食品销售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反映强烈。典型案例如“优思益”保健品涉嫌原产地造假、“同仁堂南极磷虾油”虚假标注成分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五大类主体: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及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整治三类行为:一是虚假宣传行为,包括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治病功能;二是违法广告行为,如对食品产地、成分、功能等进行虚假宣传,利用“专家”“白大褂”等形象误导消费者;三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包括对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

孙会川强调,监管部门将实施“三个全覆盖”:主体全覆盖、链条全覆盖、品类全覆盖。同时,坚持“利剑高悬”,对主观故意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对多次违法者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指出,保健食品具有准入门槛高、功能定位明确、适用人群特定、监管要求严格等“特殊性”。整治重点包括“碰瓷疗效”式虚假宣传、“花样忽悠”式营销乱象,以及平台责任缺失行为。消费者应认准“蓝帽子”标志,警惕“神药话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针对网络食品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辛群表示,将重点查处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或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功效、利用科研机构或医护人员名义作虚假推荐、虚假交易刷单等行为,依法全链条追责。

广告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副司长骆岚介绍,2025年以来,全国共查办食品广告违法案件9487件,罚没3556.96万元。下一步将加快完善直播电商中广告监管规则,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

针对“网红食品”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董宏刚表示,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资质缺失、委托生产不规范、“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等五类问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一体排查和专项抽检。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秋苹表示,食品安全没有终点,监管行动永不止步,欢迎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谭梦桐 张璇 翟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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