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及其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政府洞察时代脉动,积极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统筹推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标志着农村电商从“鼓励发展”转向系统性、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农村电商在县域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
一、引言
自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确立以来,“县”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承担着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的重要使命。尽管县域常住人口已超过中国总人口的一半,但县域经济的贡献率却相对较低,仅占全国GDP的38%。这表明,县域经济潜力尚未被充分激发,其背后的核心症结在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滞后。当前,大多数县域仍以传统农业为主,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存在产业链条不完善、附加值偏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资本与人才要素配置不合理等结构性瓶颈,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因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已成为破解县域经济发展困境、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任务。
在这一背景下,农村电商的崛起为县域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新的突破口。2014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以下简称“电商示范县政策”)实施后,农村电商在推动改善市场可达性、促进要素流动和加快县域经济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现有研究对电商示范县政策的经济社会效应展开了广泛探讨,但其通过何种机制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仍缺乏系统分析。这不仅不利于优化农村电商政策,也限制了县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政策指引。
基于此,我们构建渐进双重差分模型,以电商示范县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0—2022年全国1821个县的平衡面板数据,深入探究农村电商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相比已有研究,文章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供给—需求统一框架下,系统揭示了电商示范县政策如何通过多重渠道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弥补了现有文献对其作用机制分析的不足。其次,关注政府规模在电商示范县政策实施中的“双刃剑”作用,探讨其对电商示范县政策效果的影响,为理解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在产业结构升级中的互动关系提供新视角。最后,考虑到要素禀赋对经济体最优产业结构的内生决定作用,结合区域与县域资源禀赋差异,分析电商示范县政策的异质性效应,为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电商发展策略提供理论参考。
二、政策背景、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一)政策背景
城市偏向型政策在历史上造成了中国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及其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政府将农村电子商务逐步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进程并统筹推进。
2014年,电商示范县政策启动,向选定的示范县提供约2000万元资金,旨在为电商服务中心建设、物流配送体系搭建、农产品线上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等提供支持,以全面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该政策分批次推进,初期(2014年)重点依托供销合作社、邮政体系及大型流通、电商企业,推进农村电商配送与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并探索配套体制机制,促进电商在农村推广应用;中期(2015—2019年)转向支持贫困县与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后期(2020—2021年)则聚焦电商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域,进一步深化了乡村振兴战略。截至目前,商务部等部门已累计支持8批1672个县开展电商示范县建设。2023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2.5万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5870.3亿元。截至2024年3月,累计建成1489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近3000个物流配送中心、超过1.8万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打通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最后一公里”。
(二)文献回顾
产业结构升级能够通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释放“结构红利”,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仅依靠传统财政补贴和政策驱动已不足以应对县域经济转型面临的深层次挑战。如何通过创新驱动和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结构升级,进而激发县域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成为当前研究关注的核心问题。围绕这一议题,既有研究主要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视角展开分析。
从供给侧来看,产业结构演进源于技术进步、要素禀赋与制度安排的共同作用。鲍莫尔效应指出,不同行业间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的差异会通过相对价格变化和要素回报调整,引导劳动力和资本流向更有竞争力的部门,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由农业为主向工业和服务业主导转型,要素效率提升被视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动力。在此基础上,学者们将注意力转向产业结构升级的微观基础与制度条件,认为要素禀赋结构是约束产业演进方向的重要条件。政府通过产业政策、研发补贴和技术推广等制度安排影响微观主体决策,进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附加值。同时,技术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积累和金融体系发展被普遍认为是支撑产业结构持续升级的重要支点。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及相关技术应用对生产组织方式和要素配置效率的重塑效应,也逐渐被纳入供给侧分析视角。
与之相对应,需求侧视角则强调消费结构变化对产业结构演进的牵引作用。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通过需求信号引导资源向附加值更高的产业环节配置。进一步的研究从非位似偏好等视角建模刻画了消费结构异质性,丰富了需求结构变动对结构升级的理论解释。在现实经济运行中,需求侧结构变化还受到收入分配、城镇化进程和宏观政策的共同影响,但在县域层面,政策效果往往受制于地方资源禀赋与治理能力差异,如何通过精准有效的政策手段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仍是当前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
在此背景下,农村电商逐渐被视为促进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途径。相关研究认为,农村电商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拓展市场边界,有助于打破传统流通体系对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的约束,从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一方面,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市场化和农民增收,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和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其向加工、物流和服务等环节延伸,激发了多元主体参与,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随着电商示范县政策的实施,相关研究逐步转向对电商示范县政策效应的系统评估。既有文献从收入增长、就业结构和创业行为以及城乡差距等角度,验证了该政策的积极影响,同时也注意到政策效果在不同地区和条件下存在显著差异。部分研究指出,受数字化基础和市场化水平等差异制约,电商示范县政策在促进整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可能加剧区域或县域内部的不平衡,表明其经济效应并非线性或均质,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路径有待进一步厘清。总体来看,现有研究从供给条件、需求结构和数字化政策工具等视角,为理解产业结构升级与农村电商发展的关系提供了较为丰富的理论与经验证据。然而,现有研究仍存在不足: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研究多聚焦要素配置、技术进步或需求扩张等单一机制,对电商政策等数字化制度工具的结构性作用关注不足;另一方面,电商示范县政策相关研究虽充分评估了其经济社会效应,但缺乏从产业结构演进视角的系统分析,尤其是在县域层面,该政策如何通过供给体系与需求结构的共同作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其作用机制及区域与禀赋异质性仍有待进一步检验。
(三)理论分析
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特征是经济活动在不同产业间的再配置,具体表现为第二、三产业占比上升,产业链条延伸以及附加值提升。在这一过程中,驱动力需要来自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双轮发力,并通过要素流动机制增强结构调整的内生动力。电商示范县政策正是在此框架下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电商拓宽农村市场渠道、改善市场可达性、提高居民收入,从需求端拉动消费结构向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升级。另一方面,电商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数字赋能、降低交易成本,从供给端推动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向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营销等非农部门聚集,提升要素配置效率,进而提高第二、三产业的产值占比。据此,文章提出:电商示范县政策能够促进县域产业结构升级。
从需求端看,消费需求扩张是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驱动力。然而,农村地区长期受限于信息壁垒与市场隔离,消费潜力被抑制。电商示范县政策通过“互联网+农业”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通城乡商品流通链,提高农户收入。根据恩格尔效应,收入增长促使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产值增长。此外,电商平台提高农村市场的商品可达性,使农村居民能以更低成本获取更多元商品,激发本地及周边消费需求,形成以消费为牵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这种消费结构升级不仅提升了对第二、三产业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吸引了更多资本、人力和技术向中高端产业领域集聚,加快了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型的进程。伴随着电商的兴起和返乡创业群体的壮大,农村市场呈现出更加多元和活跃的消费态势,进一步强化了消费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由此,资源要素逐步从传统初级产业流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高产出部门,最终体现为第二、三产业产值占比的持续上升。
从供给端看,非农产业集聚与要素流动是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机制。中国农村经济长期依赖单一农业,加之城乡二元结构阻碍要素流动,致使人力资本、技术资金短缺,导致产业支撑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电商示范县政策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平台赋能与创业激励,为资本和人才流入创造了条件,优化农业与非农产业间的要素配置结构,推动形成“人随产业走、产业随人聚”的产业集聚效应。依托电商平台的需求牵引与信息整合功能,农产品加工、电商物流、品牌运营、直播带货等环节加速聚集,催生出“淘宝村”“淘宝镇”等上下游协同的非农产业集群。在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政策引导下,企业倾向于投向电商物流、农产品加工、仓储服务等新兴业态,推动第二、三产业产值上升;同时,电商发展降低了农民创业的经济门槛,外出人口返乡创业和就地就业带动本地劳动力供给提升,形成“资金回流-人口回流-产业升级”的联动效应。在这一过程中,资金、劳动力等要素跨部门、跨区域重新配置,使得原本集中于低效农业部门的资源流向具有更高边际产出的产业领域,进而实现三次产业产值占比的动态优化。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与集聚升级能力,共同构成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内在基础。
据此,文章提出:电商示范县政策通过拉动居民消费需求、促进非农产业集聚、加快要素流动速度,助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
三、实证结果分析
我们将电商示范县政策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使用2010—2022年中国27个省份1821个县的平衡面板数据,采用渐进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基准回归估计,以识别该政策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基准回归结果显示,电商示范县政策能够显著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该双重差分模型也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和安慰剂检验,排除了估计结果由随机因素或模型设定偏差导致的可能性。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包括:排除溢出效应干扰、改变样本容量、替换被解释变量、控制潜在趋势、Bacon分解、排除其他重大政策干扰、检验政策外生性,实证结果与基准分析相符。进一步在影响机制检验中,实证结果验证了电商示范县政策通过拉动居民消费、促进非农产业集聚、加快要素流动速度三种作用机理显著提升了县域产业结构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这一促进作用在劳务输入大省和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地区更为明显。随着政府规模的扩大,农村电商在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中的作用愈加重要,但在东部地区,政府规模与政策成效之间呈现出“倒U型”调节关系。
四、结论与启示
依托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农村电商将特色产业与数字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数字化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成为促进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途径。我们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政策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0—2022年1821个县的平衡面板数据,构建“供给—需求”分析框架,系统评估了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电商示范县政策显著促进了县域产业结构的升级,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研究结论依然可靠。从作用机制来看,农村电商的发展通过拉动居民消费需求、促进非农产业集聚、加快要素流动速度,推动了县域产业结构的转型和优化。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影响存在明显的县域禀赋差异,在劳务输入大省和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地区,电商示范县政策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更加显著。随着政府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电商的发展更容易发挥出对县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正向激励作用。具体而言,政府规模在东部地区对电商示范县政策与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呈现“倒U型”调节作用,而在中西部地区未体现出明显的非线性影响,揭示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复杂互动关系。
然而,农村电商对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并非全局均衡。在劳务输出大省和基础设施水平较低地区,电商示范县政策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相对不显著。禀赋较弱地区仍面临诸如物流体系滞后、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低等瓶颈问题,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电商对当地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力。因此,未来政策设计应更加注重区域间发展的差异性,精准识别和回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现实需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配套能力,提升农村电商在区域经济转型中的带动效应,从而更充分地释放其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增强区域政策精准性,分类施策推动农村电商均衡发展。当前农村电商发展呈现显著的区域不均衡,政策设计亟须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针对劳务输出大省及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地区,应强化政策兜底功能与梯度支持机制,提升其承接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能力。一是为避免资源过度向优势地区集聚、加剧“强者恒强”效应,应根据各地发展阶段与资源禀赋,合理科学配置财政、金融、人才等要素资源,实现精准投放、提升政策边际效益;二是结合“千集万店”工程,加快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级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等进一步下沉,有效缓解农产品“出村难”问题;三是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联动机制,构建城乡互动、产业融合的增长格局,激发农村电商发展的内生动能。
第二,聚焦“资金+人口”双轮驱动机制,构建县域经济良性循环。研究表明,农村电商通过拓展销售渠道、缩短流通环节,显著促进了资金与人口等关键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成为推动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机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应完善要素流动支持体系,提升电商发展的韧性与可持续性。一是创新“电商+供应链金融”等多元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持续下沉农业农村,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加强人才引育和创业扶持,依托县域直播培训中心、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吸引青年群体返乡发展,推动人口合理回流;三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供给,畅通城乡之间的数据与知识流通,提升要素整合效率。通过构建“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要素流动机制,拓展农村电商发展空间,推动县域经济良性循环。
第三,强化消费需求导向,构建“电商+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根植于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展与升级。要推动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应坚持以消费需求为导向,推动“产—供—销”深度协同。一是引导示范县立足本地特色资源,精准对接城市消费偏好和市场趋势,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增强产品附加值与市场识别度;二是鼓励利用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数字手段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动“可视化电商”与乡村旅游、文创开发等场景深度融合,打造沉浸式、互动式的消费体验;三是发展“网订店取”“导购直播”等新业态,丰富农村居民消费场景,激发农村市场活力。通过消费市场倒逼供给结构优化,引导产业由“卖资源”向“卖体验”“卖价值”转变,形成消费牵引供给、市场引导升级的正向发展模型。
第四,健全县域治理机制,增强地方政府对农村电商的引导与服务能力。适度而有效的政府治理对促进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一是强化县域政府在发展规划、平台建设、制度供给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尤其是在数字基础薄弱、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地区,更需政府有效发挥“填洼”“补位”功能;二是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人才培训、信用评估、产品检测等服务资源,完善支撑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基层联动”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有序的制度环境与服务支撑。
(原文刊发于《经济评论》2026年第1期,第146—160页,作者分别是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何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