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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

发布日期:2025-07-18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作者:高磊 魏帮军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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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07-16在国新办7月16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仍有近80%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07-16

在国新办7月16日上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仍有近80%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统筹识别帮扶工作中,做好农村残疾人的精准识别和常态化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依托东西部协作等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实施更多能够带动残疾人的产业项目、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爱心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残疾人,在技能培训、稳岗补贴、交通补助等方面优先支持,增加转移收入。

二是引导农村残疾人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权、经营权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依法保障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带动帮扶,总结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的先进典型。

三是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引导乡村工匠吸收带动有意愿的残疾人学习技能技艺,对有传统技能技艺的残疾人,推荐认定为乡村工匠培育对象,帮助提升就业技能、拓展就业范围。加大对扶残助残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农户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记者高磊 魏帮军)

责任编辑: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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