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十五五”时期发布的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出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修复是乡村发展的基础前提,守住生态底线关系乡村振兴的长远成效。
一体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内涵
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良好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与城市相比,乡村地区集聚了耕地、林地、草地、水体等多类型生态要素,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空间形态高度交织,构成相互依存的整体系统。因此,乡村生态系统对外部干扰更加敏感,也对治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乡村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也深刻影响乡村发展方式和长期潜力,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强调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治理思路。乡村生态问题主要产生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等活动过程,并在重点领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显现,既有长期积累形成的结构性矛盾,也存在多种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情况。随着相关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当前剩下的问题多集中在影响范围广、协调难度大、治理周期长的关键环节,乡村生态治理逐步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这要求在整体谋划下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治理成效稳步巩固、不断深化。
一体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包含“保护”和“修复”两个方面。保护重在守住生态底线,强化对水、土壤、生物等基本生态环境要素的管控,同时加强对重要生态空间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整体保护,防止新的生态破坏发生;修复则针对已经受损或退化的生态系统,通过系统治理逐步恢复其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这一过程既着眼当前生态问题的解决,也注重为后续乡村发展保留必要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奠定前提与基础。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关键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美”,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在意蕴。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直接关系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是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乡村宜居水平的重要前提。乡村生态问题往往集中体现在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居住环境、水环境和公共卫生条件等,这些问题如果长期积累,将直接影响农民生活质量和乡村整体形象。通过系统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守住乡村生态“净土”,有助于持续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状况,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实支撑。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稳步推进的必要条件。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良好生态基础之上。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体现为技术进步和经营方式转变,也以资源环境条件持续改善为重要支撑。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修复退化耕地和受损生态系统,有助于改善农业生产的自然基础条件,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由高投入、高消耗向更加绿色、高效、可持续转变。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乡村地区广泛分布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自然保护地,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的重要承载空间。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有助于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提升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和功能完整性,为筑牢以“两屏三带”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未来方向
随着农村基础条件持续改善,乡村生态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正在发生变化,治理重点由“补短板”转向“提质量、强韧性”,需要更加注重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牢牢牵住影响乡村生态环境质量的“牛鼻子”。
从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集中的领域入手,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7%左右,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总体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剩余问题更多集中在改厕后续管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不足以及部分区域黑臭水体反复等方面。这些问题看似零散,却直接影响治理成效,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必须啃下来的“硬骨头”。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突出的是盯住薄弱环节、钉牢关键节点,把基础性、反复性问题一项一项钉实、钉牢。围绕这些“钉点”,完善农村厕所社会化管护服务体系,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做到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设施,并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同步优化调整低效无效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把生态保护修复向生产领域延伸,推动农业生产方式整体转型。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通过径流、渗漏等方式进入水体、空气和土壤而造成的污染,具有分布分散、治理难度大、环境外部性突出的特点,是当前乡村生态环境压力的重要来源。与2023年相比,2024年我国主要农业源污染排放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农业源在各类污染源中的占比有所上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要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系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通过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动农业化学投入由“多投入”向“精准投入、高效利用”转变。结合区域水资源条件,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优化灌溉方式和用水结构,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进生态低碳农业,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减少露天焚烧和随意弃置。在种植业重点区,系统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循环利用”治理路径;在养殖业重点区,以土地消纳能力为基础合理规划养殖规模,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提升土壤地力。同步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厘清污染成因,追溯在产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源,强化分类管控和精准修复。
从村庄层面上升到流域尺度,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问题往往通过水系进行传导,必须在更大空间尺度上统筹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围绕水土流失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在大江大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三峡库区等区域,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把治理单元落实到具体流域、具体坡面和具体工程上。大力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通过优化耕作方式、完善田间工程体系和恢复坡面植被,减少降雨径流对耕地的直接冲刷。聚焦泥沙集中来源区,抓好重点部位水土流失治理,统筹推进拦沙、固坡和生态修复工程,降低泥沙向下游和库区集中输送压力。统筹推进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把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与水体保护等环节衔接起来,减少面源污染对水生态系统的持续影响。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扎实抓好禁捕执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项工作。
立足国家生态安全全局,强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把“防风险、保功能、守屏障”统筹推进。围绕“防”,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坚决防范口岸入侵风险,防止外来物种对农田、林草和水域生态系统造成长期破坏。围绕“保”,推进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标扩面,根据草原生态保护成本和牧民实际损失,适当提高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并结合草原生态功能重要性和退化程度实施差异化补贴,持续开展草原监测评价,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和地面监测等手段开展年度草原常规监测。围绕“守”,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进入第六期实施阶段,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推广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项目实施方式,巩固扩大防沙治沙成果,持续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筑牢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机制与路径研究”[25AZD027]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钱耐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