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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观平:企业应成为科技创新“出题人”

发布日期:2026-08-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金观平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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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其中,科技创新需突出应用导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对接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产业创新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台、共克难题。发挥好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推动二者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科研决策缺少企业参与,容易导致创新与产业脱节。长期以来,科研项目沿袭“科研机构出题、企业参与应用”的模式,企业主要承担成果承接者、技术使用者角色,但参与科技项目指南制定、立项论证和任务设计不够。产业需求难以及时进入科研决策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其中,科技创新需突出应用导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对接企业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产业创新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平台、共克难题。发挥好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推动二者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科研决策缺少企业参与,容易导致创新与产业脱节。长期以来,科研项目沿袭“科研机构出题、企业参与应用”的模式,企业主要承担成果承接者、技术使用者角色,但参与科技项目指南制定、立项论证和任务设计不够。产业需求难以及时进入科研决策环节,一些科研方向偏离市场实际,一些成果停留在论文、专利和实验室,难以顺利走向生产线,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受到影响。

企业参与“出题”,能够让科技创新更加贴近产业实际,助力教育科技人才协调发展。企业身处市场最前沿,对技术瓶颈、产业趋势和应用场景感知最直接、反应最快。企业提出技术需求、凝练科研任务,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实际开展协同攻关,实现科研选题由“能研究什么”向“需要研究什么”转变,把分散在产业一线的共性难题转化为科研课题,进一步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企业真正“出题”,还需加快完善制度机制。应进一步健全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决策机制,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完善企业参与科技计划指南编制、项目论证和成果评价等制度安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增强企业开展原创性研发的能力和动力。同时,健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共建共享、成果联合攻关,形成企业提出需求、院所协同研发、市场检验成果的创新闭环。

当科研方向源于产业需求、创新资源围绕企业配置、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才能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同频共振。面向“十五五”,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让企业从技术应用者成长为创新组织者、科研“出题人”,助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科技强国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王岩 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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