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强调“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深刻回应亿万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象化表达,承载着人的现代化在农村场域的具体实践。
“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重要目标体现了四个维度的有机统一:基础设施完备度,要求水电路气讯等硬件设施城乡一体、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度,要求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普惠可及、优质均衡;人居环境舒适度,要求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居民生活文明富足,要求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协调发展、相互促进。这四个维度相互关联、彼此支撑,共同构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的完整图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发展方针,推动农村生活条件实现了历史性改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农业农村现代化仍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最突出的短板,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打破,农村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农村生活条件存在落差,传统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新型基础设施覆盖不足,供需结构性矛盾亟待破解。二是资金人才瓶颈制约亟待突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投入保障不够充分,缺少专业人才,长效机制尚未健全。三是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建设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和系统的实践指引,影响了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这些问题相互交织、互为掣肘,必须在整体推进中重点突破、在动态发展中逐步解决,以更加精准的政策举措回应农民群众的现实关切。
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建设之路。
要以基础设施为基石,筑牢现代生活硬支撑。坚持规划引领、适度超前,统筹推进传统设施提档升级与新型设施布局建设。要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多元投融资模式,深化管护体制改革,确保设施既建得好、更管得好,持续发挥效益。要以公共服务为核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把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在扩大覆盖面、提升可及性的同时,着力增强对低收入群体的精准保障能力。要以人居环境为重点,绘就宜居乡村新画卷。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和民风民俗差异,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推进时序,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垃圾治理、污水管控等突出问题。
要以城乡融合为路径,畅通要素流动大循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自由流动。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深化品牌建设,提升产业附加值;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人才队伍为引擎,激活乡村振兴源动力。健全引才育才留才机制,既大力培育“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又深化村企、村校合作,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参与机制和管护制度,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建设的主导者、受益者和守护者。
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农村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健全标准评价体系,围绕“三度一足”框架建立量化评价指标,分阶段设定目标阈值,以科学评价精准引导工作推进。强化示范引领带动,聚焦未来乡村九大场景,打造15分钟品质生活圈,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全域提升。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建格局,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作者单位: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钱耐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