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方针 » 正文

我国首次围绕幸福河湖评价发布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25-10-30  来源:新华社  作者:魏弘毅  浏览次数:1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10月29日从水利部获悉,由水利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1部分: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下(含)河流》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围绕幸福河湖评价发布的国家标准。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等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河流因分布零散、区域差异大,在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文化传承、民生服务等维度缺乏统一、明确的评价依据。此次发布的标准首次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10月29日从水利部获悉,由水利部制定的国家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1部分: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下(含)河流》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围绕幸福河湖评价发布的国家标准。

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等要求。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河流因分布零散、区域差异大,在防洪保安、生态修复、文化传承、民生服务等维度缺乏统一、明确的评价依据。此次发布的标准首次把“幸福”从抽象感受变成可量化、可落地的具体指标,同时明确了河湖幸福指数取值规则、评价结果形成规则、评价报告编制等要求,为各地开展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清晰可依的“幸福标尺”。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标准精准聚焦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下的中小河流,此类河流数量占全国河流总数的90%以上,遍布城乡腹地,既是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的“生命线”,也是居民休闲亲水、乡村生态风貌的“风景线”。

据介绍,水利部后续还将出台聚焦流域面积3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和湖泊的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第2、3部分,最终形成覆盖全国江河湖泊的幸福河湖评价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与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记者魏弘毅)

责任编辑:杨雪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