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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文:筑牢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6-09-29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赵艺璇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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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农民日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水是农业命脉,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八部门联手出台文件,旨在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把控、末端监管,推动构建跨部门、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针对当前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污水排放管控要求不够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

农民日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水是农业命脉,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八部门联手出台文件,旨在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把控、末端监管,推动构建跨部门、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针对当前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污水排放管控要求不够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从四个方面明确相关举措。

一是抓好空间管控。依托土地审批、项目环评等手段,严格管控农田周边、喀斯特地貌等高风险区域的项目准入,从项目源头减少污染物进入农田,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强化污水排放管控。对农田周边涉水污染源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拉条挂账,制定整治方案并依法依规推进有序整改。推进农田周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完善特征污染物管控要求,重点强化全盐量、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排放管控,并把相关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三是加强水质监测。计划今年底前出台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南,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划。对于工业园区周边的灌溉用水,灌溉期原则上至少开展2次监测,包括临播种前、作物生长关键期,如幼苗期、水稻分蘖期等。把监测点位布设到田间地头,灌溉用水达不达标,用监测数据来说话。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快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畜禽养殖企业排污口、雨水口的监管。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依法查处违规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利用溶洞、渗坑、裂隙等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畜禽粪污等行为。(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赵艺璇)

责任编辑:钱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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