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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出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6-11-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立彬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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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我国将采取正面清单方式,从选址、规模、备案、登记、监管等方面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月2日对外公布。通知推出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规定未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设施农业以及面积较小的农田水利、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按原土地用途管理,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和附属设施等,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未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我国将采取正面清单方式,从选址、规模、备案、登记、监管等方面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月2日对外公布。通知推出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规定未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设施农业以及面积较小的农田水利、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按原土地用途管理,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和附属设施等,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未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的设施,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通知提出,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设施农用地通则式选址要求,引导设施农业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业合理布局。设施农用地选址鼓励使用戈壁、荒漠、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和各类空闲土地,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鼓励设施农用地更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对生产设施规模不作限制,对不同类型的附属设施实行用地比例和规模上限控制。

通知强调,规范设施农用地备案并强化监管,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进行备案,对存在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地负面清单情形的,注销设施农用地备案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设施农用地管理模块,实施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记者王立彬)

责任编辑:冯文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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