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珂嘉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圆满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经济大省要挑大梁。江苏要把握好挑大梁的着力点,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勇争先,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大背景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有利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打通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堵点,构建起“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全链条体系。作为全国首个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南京科教资源雄厚,创新效应明显,应深入探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资源整合、激励机制和发展生态改革,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提供关键支撑。
当前,国内兄弟省市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已形成一些有益的经验值得借鉴启示。一是“杭州六小龙”背后的“浙大基因”引起关注。浙江大学前瞻性构建起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与杭州活跃的投资环境相结合,形成“学科—产业—资本”的闭环模式,并通过“抱团创业”的校友经济生态,催生了DeepSeek梁文锋、云深处科技朱秋国、群核科技黄晓煌等一大批新生代创业成功案例。二是上海打造“大零号湾”激发成果转化动能。上海围绕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院所,打造世界级“科创湾区”,引导高校通过投资设立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等方式深度参与建设,推动高校校区、科技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联动”,构筑全球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聚焦未来前沿技术方向构建融通创新新格局。三是科大硅谷凸显“创新雨林”效应。安徽立足合肥城市区域新空间,以中国科大等高校院所全球校友为纽带,建设“科创+产业+自由交流空间”集中连片区域,出台高含金量政策举措,构建“全球高校院所校友组织+创新中心+创新单元+投资机构”的全球创新网络,建立全方位科创服务体系,聚力打造创新人才荟萃、经营主体圆梦的新高地。
面向新形势新征程,南京应抓住高校院所和创新产业密集的禀赋优势,全面打造科技强市、产业强市、人才强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形成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路径,为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夯实关键支撑。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借鉴上海、安徽等地经验,出台推动高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专项政策文件,推动高校院所和产业园区深化合作,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增长极”和“新标杆”。建立跨部门协同创新的专项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等部门的政策资源,明确税收优惠、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政策手段,重点破解技术作价入股、成果产业化等制度瓶颈,强化政策联动效应。
二是深化机制创新。发挥政府、高校、企业三端优势,推动形成聚焦主导产业及优势学科,政府积极引导、高校主动参与、企业深度对接的良性互动格局。推动高校深化考核评价机制改革,把产教融合质量作为高校高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联合高校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委派工程师入驻学校开展实践教学,与高校建立更加完善的创新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支持园区聚焦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统筹规划创新空间布局,加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机构建设,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业,为校企地融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和资源要素保障。
三是提升平台能级。推动合作园区引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作为“锚机构”,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合作,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布局,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强化大学科技园核心功能,进一步赋予产业培育、人才引进、薪酬激励等自主权,加快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建设专业化概念验证中心与行业级中试平台,提高科技成果成熟度,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共性问题,降低校企地合作市场化风险。针对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突出基础性、公益性和技术性,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通过研发试验、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增值服务深度赋能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四是打造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明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边界,探索“先使用后付费”等创新模式,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以立法破解成果转化制度障碍。深化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成功案例总结和经验提炼推广,打造高校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改革先行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市场建设,加强技术成熟度评估和产业需求图谱构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匹配精度和效率。加强与江苏省产研院及长三角国创中心的合作,引进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探索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等创新办法。
五是完善财税金融支撑。对校企地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予以专项补助,可每年评审选择10个左右的园区给予专项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校企地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持设立校企地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加强土地、能源、环境、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高校联合社会力量设立成果转化“早期”基金,主投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的早期项目和初创企业,提升风险容忍度和容错率,给予相应考核豁免期,采取项目滚动制进行整体综合考核。
(作者系江苏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江苏省扬子江创新型城市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