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消费品召回中的责任和义务。《公告》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并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具有商品条码信息的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在推动《公告》有效落实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强化问题精准识别,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对不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将依法责令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将面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2024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在消费升级的浪潮下,网络销售消费品已深度融入百姓生活,其安全和召回监管成为守护民生福祉的关键一环。”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说,“《公告》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提振和扩大消费。”(“学习强国”记者孟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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