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施行两周年。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粮食安全保障法执法检查,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进一步落地见效。
两年来,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以粮食安全保障法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管储,深入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持续强化粮食流通管理,大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粮食安全监督检查,推动黑龙江、山西、山东、上海、河南、安徽、陕西、广东等地出台或修订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法规,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粮食安全治理效能取得阶段性实效,粮食安全保障法治网络越织越密、越扎越牢。
仓廪实,天下安。过去两年,这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我国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以法治促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十五五”时期,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还需以更实更细举措,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的法治化、制度化,真正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要把准吃透法律对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储备、流通、加工、应急、节约等具体规定,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将其落实到工作全过程,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推动实现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同步发展。积极做好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法治素养和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律、尊崇法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细化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垂管局监管执法支撑保障力量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当前正值“三夏”时节,要把优化为农服务、做好夏粮收购等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要聚焦粮食流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系统梳理相关制度文件,修订完善有关内容,妥善处理好衔接和过渡问题,提高法律制度规范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动粮食安全保障制度政策更加成熟定型。
经国利民,法是重器。“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全面依法治国、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提出明确要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重任牢牢扛在肩上,为全面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许晴 肖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