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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黑土地 筑牢粮食安全司法防线

发布日期:2025-06-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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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高产丰产的黑土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我国东北黑土区是北半球仅有的三大块黑土区之一,面积达109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生态屏障。保护黑土地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多次强调“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5月6

高产丰产的黑土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我国东北黑土区是北半球仅有的三大块黑土区之一,面积达109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生态屏障。保护黑土地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多次强调“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

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据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解释》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破坏黑土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入罪标准,非法开采属于矿产资源的黑土行为的处理,严重污染黑土地行为的处理,掩饰、隐瞒犯罪行为的处理以及专门性事实问题的处理。

此次《解释》的出台,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黑土地保护法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决心和鲜明司法导向。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解释》的学习和贯彻适用,依法保护黑土地,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司法防线。

依法保护黑土地,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司法防线,要指导办案法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解释》。《解释》围绕调研发现的破坏黑土地犯罪案件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与实践难题,如罪名适用问题、定罪量刑标准问题、事实认定难问题等作了解释,为执法办案提供裁判依据。各级法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指导办案法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解释》,切实履行好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职责。

依法保护黑土地,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司法防线,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为了配合《解释》的理解适用,发布会现场还专题发布了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助于明确裁判规则、亮明司法态度。各级法院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营造依法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保护黑土地,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司法防线,要加大法治宣传与公众参与力度。打击不是目的,保护才是关键。各级法院要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提高全社会的粮食安全和耕地红线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从造福子孙永续发展的高度认识黑土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保护黑土地的意识和自觉,主动积极参与到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加强黑土地保护,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民法院要以此次《解释》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保护黑土地、守护好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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