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
研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推动资金结构转型。当前我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主要依赖财政拨付,市场化补偿资金比例低,存在明显资金缺口。《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探索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方式,来拓宽补偿资金渠道,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补偿格局,让生态保护者和贡献者持续得到实惠。此举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构建财政资金主导、社会资本跟进的多元投入格局。通过市场化运作,基金可探索“修复+运营”等模式,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其合理收益可反哺生态保护主体,并带动地方产业升级与就业,构建“保护—增值—反哺”良性循环。
市场化运作与要素保障双轮驱动,提供清晰制度框架。《方案》明确了“市场化运作”的核心原则以及“要素保障”的配套措施。这些规定构成了基金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社会资本参与提供了清晰的指引。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保障基金各环节遵循市场规则。基金的资金募集、项目筛选、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均需按照金融市场通行规则进行,以实现自我造血和滚动发展。浙江、江西等地已有相关实践探索。二是明确多元主体参与,拓宽市场化筹资渠道。政策鼓励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出资,既为企业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提供规范渠道,也为基金筹集稳定资金来源提供保障。三是强化法定要素保障,连通项目落地关键环节。《方案》明确要求“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规定为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支持的项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这是关键的配套政策。这一规定意味着,基金投资的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可依规获得用地等要素保障的支持与便利。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
责任编辑:张煜婕 李磊





